华尊立达系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纲要及其相关制度性规则、附表、附件、说明等,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在此之前华尊立达系企业所发布的所有相关制度性文件中,凡与本次所发布的制度文件规定(包括文本)不相符的,应当:()。
B、以本次所发布的制度文件规定(包括附件、表格、说明)为准;
C、华尊立达系企业各相关部门(包括子公司)须对照检查,将其不符合本建设纲要及其相关制度性规则的内容给予改正完善;
D、华尊立达系企业的其他管理系统与信息工具中,凡涉及到法律风险防控内容及流程的,均以本建设纲要及其制度性文件为基本规则,进行设定。如需修改或变更本建设纲要及其制度性文件中相关规则内容的,须报经总法律顾问室同意。